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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】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做好台风“海马”全面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

发布日期:【2016-10-20】

各区住房建设局、各新区城建局,市质监站、市市政站,各建设、监理、施工单位,各燃气企业,各物业管理公司,各有关单位:

  根据气象部门预测,超强台风“海马”将在我市或临近区域登陆(在汕头至珠海之间的沿海地带),将于21日下午至夜间以台风或强台风级正面袭击,将严重影响我市。21日凌晨起风雨加大,最大平均风力11-12级,最大阵风14级,将有大暴雨(雨量150-200毫米),局部特大暴雨(300毫米以上)。现就有关部署要求通知如下:

  一、高度警惕、严阵以待。各单位须高度警惕、严阵以待,不能有丝毫麻痹,按照防台风预案要求,迅速进入防台风紧急状态。主要领导应靠前指挥,严加防范,要继续发扬防御台风“妮妲”精神,提前部署防御工作,提前落实各项防御措施。要密切关注天气预警信息,要及时将预警部署信息通知到所有单位、企业及有关人员,通过多渠道发布,务必做到全覆盖,动员全民参与防御工作。

  二、重点防御、全面检查。一是要重点在临时设施(围墙、工棚等)、深基坑(地下室、低洼地带等)、高边坡、高空作业、脚手架、起重机械(塔吊、升降电梯等)、老楼危楼、余泥渣土受纳场(包括受纳场影响范围内的区域)、燃气场站区域、物业管理(包括市住房保障署自管物业)、插花地等区域做好重点防御;二是要全面、深入开展检查督查。10月20日要全员出动、赴现场检查。通过全面的现场检查督查,影响、带动、监督各企业、单位落实台风防御的各项措施;通过检查发现问题,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立刻督促有关企业进行整治;三是对于可能涉及到的造成安全隐患的区域,如围墙、边坡、塔吊、危房等影响范围内的区域,要划定安全戒备区域,要防止建筑工地、物业小区等区域的围墙倒塌引起路人群死群伤事故;四是对于存在风险的塔吊、高空设备设施,要按照有关要求,督促有关企业提前拆卸。

  三、全面停工、全员撤离。10月21日白天,各施工企业要全面停工,在上午做好各项重点防御准备工作,落实企业主体责任;10月21日下午起,原则上要求全市所有在建工地、老屋祖屋及C、D级危楼内的有关人员全部撤离转移,严防群死群伤事件发生。

  四、加强联动、全力支持。各单位要主动跟市、区政府联系,争取到足够多的避难场所,为撤离人员提供避难住宿场所;各有关企业在防御工作中涉及到与道路有关的要求时,住房建设部门要主动与交警、城管部门联系,帮助各有关企业解决困难,做好支持工作。

  五、加强应急、快速响应。各单位在台风期间要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24小时值守制度,并将值班表报我局总值班室。即日起至台风期间,相关工作人员不得离开责任管辖区域,确保接到紧急信息能够快速响应;要做好应急队伍、应急物资等各项应急准备,严阵以待,整装待发;要建立顺畅的灾情上报、处置应急机制,发生灾情、险情时要第一时间上报,第一时间妥善处置。市住房建设局24小时值班电话:83785028,83785038。

  特此通知。

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

  2016年10月2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