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云南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出台 探索建立“监理服务费专户”制度

发布日期:【2013-10-04】

昨日,记者从2013新版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》云南宣贯会上获悉,新《规范》在提高工程质量、降低工程造价、控制建设工期等环节提供了制度保障,并将大大扭转行业从业人员待遇地位低、行业恶性竞争的现状,云南省将探索设立“监理服务费专户”制度。
现状:从业者素质参差恶性竞争
据了解,区别于执行了13年之久的老《规范》,新版《规范》进一步明确了工程监理的定位,明确了相应监理人员的任职条件。该《规范》体现了专业通用原则,既不仅仅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,还考虑了各类工程的共性问题,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。增加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,要求监理审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、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,明确了安全隐患处理及监理报告等内容。
目前,云南省工程监理行业从业人员近两万人,其中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1964人。该行业普遍存在监理企业监理费收取困难、社会地位低、人员素质参差不齐、监理职责不到位、恶性竞争等问题。因市场不规范,导致目前监理企业监理费收取困难。同时,监理企业为降低成本,通过减少项目监理人力、财力、物力投入,使监理服务质量得不到有效保障,造成监理从业人员待遇降低,监理企业和从业人员社会地位低下等问题,被社会称作“夕阳产业”。
前景:云南将建立完善清退市场制度
昨日到会的原住建部副部长、中国建设监理协会会长郭允冲表示,市场要有序竞争,只要有垄断就不可能竞争,各地应打破地域分割、条块分割,健全市场准入机制,强抓对监理企业的动态管理,进行优胜劣汰。
结合新《规范》的执行,云南省将借鉴甘肃、山西、江苏等省份经验,探索设立“监理服务费专户”制度。今后,建设单位要将建设工程监理服务费在开工前,按中标价全额存储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账户上,在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的共同监管下,按规定程序支付监理服务费,这将在坚决抵制阴阳合同或甲乙双方串通套取监理服务费、压价恶性竞争等行为上发力。

省住建厅厅长罗应光表示,云南省将以宣贯执行新《规范》为契机,推动监理市场有序竞争,并强化行业诚信体系建设,加大对不良记录的公示、处罚、曝光力度,建立完善清退市场制度。(李海玲)